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消毒供应室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0日 15: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海鹰 | ||
项目联系电话 | 86861991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4-885663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68619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501-2021-004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B2021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消毒供应室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内容更正更正内容:
章节、条款号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更正为: | |||||||||||||||||||||||||||||||||||||||||||||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一点:项目基本情况 | 投标最高限价(元):3943206.8(预算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及暂估费部分下浮5%) | 总报价最高限价(元):3943206.8(按预算金额下浮5%) | |||||||||||||||||||||||||||||||||||||||||||||
(2)标的内容一览表
| (2)标的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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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釆购项目内容和质量要求 | 8、验收要求:产品为依法可以及适合在中国销售的全新原厂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符合合同关于包装与随附文件等的约定。 项目验收前,中标供应商必须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采购人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如存在质量缺陷,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整改。 | 8、验收要求:货物为依法可以及适合在中国销售的全新原厂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符合合同关于包装与随附文件等的约定。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施工及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前,中标供应商必须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如存在质量缺陷,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整改。 | |||||||||||||||||||||||||||||||||||||||||||||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釆购项目内容和质量要求 | 增加 10、中标供应商责任 中标供应商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中标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含第三方专业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采购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1)投标供应商应对技术要求响应程度,产品技术水平,加工工艺,产品的可靠性能和技术服务能力,安装维修的便利性进行说明。所有设备及其用材、制作工艺、配件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检测标准、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须考虑所有未知因素,包括全部材料、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含采购人指定现场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第三方专业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报价 | 1、本采购项目预算4023297.42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89373.56元,暂估费用2332111.53元,消毒供应室锅炉设备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费用)1601812.33元,下浮5%作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即1521721.71元。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费用)在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投标下浮,投标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100%(含0%,不含100%)。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进行报价,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中标价=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和暂估价不列入竞价范围。 | 1、本采购项目预算4023297.42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89373.56元,暂估费用2332111.53元,消毒供应室锅炉设备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费用)1601812.33元,下浮5%作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即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521721.71元,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943206.8元。在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投标下浮,投标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100%(含0%,不含100%)。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进行报价,总报价及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中标价=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和暂估价不列入竞价范围。 | |||||||||||||||||||||||||||||||||||||||||||||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五、采购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 (2)配套安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需求书项目清单)施工、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项目管理等。 | (2)配套安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需求书项目清单)施工、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专业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项目管理等。 | |||||||||||||||||||||||||||||||||||||||||||||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六、暂定合同金额 | (2)配套安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需求书项目清单)施工、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项目管理等的全部费用。 | (2)配套安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需求书项目清单)施工、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专业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项目管理等的全部费用。 | |||||||||||||||||||||||||||||||||||||||||||||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八、对乙方的要求 | 4.乙方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乙方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采购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2)乙方报价须考虑所有未知因素,包括全部材料、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含甲方指定现场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4.乙方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含第三方专业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乙方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采购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2)乙方报价须考虑所有未知因素,包括全部材料、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含甲方指定现场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第三方专业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十三、验收 | 2.货物为依法可以及适合在中国销售的全新原厂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符合合同关于包装与随附文件等的约定。 | 2.货物为依法可以及适合在中国销售的全新原厂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符合合同关于包装与随附文件等的约定。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施工及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前,乙方必须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如存在质量缺陷,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整改。 | |||||||||||||||||||||||||||||||||||||||||||||
第五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五投标报价表 | 投标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
投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1-投标下浮率),如不一致,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报价。 | 投标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 1.此表应与投标保证金(函)凭证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一同密封标记提交; 2.投标价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货币种类填报; 3.人民币总报价的报价方式为货交最终交货目的地点; 4.投标项目的采购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所需的时间,评标委员会以此确定投标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1-投标下浮率),如不一致,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0754-885663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联系方式:8686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鹰
电话:86861991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0日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