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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1-04-13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9: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邮箱:2093578939@qq.com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6: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贺景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22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209357893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0ZF1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2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0.2985元/份(单价)

本项目采购2021年全区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五联票,印制数量至少为335万份,预算金额为100万元。详情如下表:

发票种类

至少份数(万份)

预算金额(万元)

增值税普通发票

(折叠票)五联票

335

100

合计

335

100

中标印刷厂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计划》要求进行印制,表内份数仅供参考,可能存在因业务变化而导致印制数量变化,印制费用以实际印制数量结算支付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印制企业在收到印制计划通知后20天内完成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完成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后,根据配送计划在十五天内将所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投标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本地印制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2093578939@qq.com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见下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邮箱:2093578939@qq.com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在贵公司提供的邮箱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邮件内容还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

5.上传的资料1-3项文件均放在一个PDF文件内。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贺景

电 话:  0991-2681220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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