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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4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载运工具/船舶

采购单位 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13日 22: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前台)
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 ¥1137.0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77778
采购单位 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三坊七巷黄巷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1-8787777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15985794671


项目概况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1]政招字第A-122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37.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7.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分别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分别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前台)
方式:报名方式采用电汇转账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21]政招字第A-122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及主要要求:见附表《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需要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③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III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证书。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址: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前台))
五、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采用电汇转账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89729498@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若要开具报名费发票的,需在邮件内备注开票信息,报名费发票在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领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5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    址: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
八、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质疑时效期间: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采购文件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届满之日后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项目信息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以《领取标书登记表》记载的时间为准。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hzx.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采购人: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坊七巷黄巷75号
电话:0591-8787777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邮编:350001
电  话:15985794671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289729498@qq.com
 
报名联系人:前台
联系电话:0591-83768486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0591-83706587)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趸船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分别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领取标书登记表
                      时间: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合同包: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坊七巷黄巷7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787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联系方式:李工、15985794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1-8787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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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mof.g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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