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巩留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10: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开标厅,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 ||
预算金额 | ¥6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9922214 0999-8806660 | ||
采购单位 | 巩留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巩留县幸福北路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993884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99922214 0999-8806660 |
项目概况
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ZHW20210401
项目名称: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0元/每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副食品类、蔬菜、水果类、肉类、海产品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配送人员和车辆; 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方式:来人购买。
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30
开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公安局
地 址:巩留县幸福北路36号
联系方式:17799388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旋
电 话:18099922214 0999-880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