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惠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10: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志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3333263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83705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3333263 | ||
附件: | |||
附件1 | 3.招标文件-公开招标.pdf | ||
附件2 | 代理协议.pdf |
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KF-HY2021004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1,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报名时要求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上述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所有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接受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2837051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联系方式:0752-3333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宏
电话:0752-3333263
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
3.招标文件-公开招标.pdf 代理协议.pdf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