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软化水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软化水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198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由宁夏华电供热 负责建设。本项目以华电灵武电厂为热源,采用大温差长输供热技术,向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进行集中供热,规划供热面积3179万㎡。2019年12月15日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2020年11月1日供热系统正式运行;2022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实现向计划区域全面供热。
2.1.2招标范围:采购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70套换热站软化水设备,包含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不含安装)。
2.1.3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5台50t/h及以上软化水处理设备(钠离子交换器)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0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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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