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47/17-SG-4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小纪汗煤矿
一、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小纪汗煤矿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万吨/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47/17-SG-4401 | 小纪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程(二、三阶段) | 按照试点工程设计方案实施11205、11207工作面林地普通恢复治理工程,填充裂缝、栽植乔木、修建道路等。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纪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程(二、三阶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与地质环境治理、土地整理相同或相近合同业,至少一项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投标单位需提供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盖章)出具的本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一年(2019年)连续12个月由本投标单位负责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12 09:00到2021-04-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12 09:00到2021-04-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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