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032001)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1年4月13日在 发布了晋中榆次永信房地产开发 龙城新苑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现对该公告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补充内容为: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1年4月13日在 发布了晋中榆次永信房地产开发 龙城新苑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现对该公告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补充内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中榆次永信房地产开发 龙城新苑智能化工程
3.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申请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申请人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4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次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