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保障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保障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205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保障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全部工作内容、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套信息管理大区和生产非控制区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采集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软件的供货、拆封、上架、连线、加电、调试、测试、理线、打签、移交、培训、验收等相关全部集成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数据中心(包括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经营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②
投标人所经营品牌产品须至少具有电厂数据中心(包括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经营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所经营品牌产品须至少具有电厂数据中心(包括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2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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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