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渡区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官发改审批[202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道路交通隐患治理、虹桥路(第三机床厂)不稳定边坡挡土墙进行加固、辖区内破损桥梁伸缩缝治理、城市部分道路零星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等;
2.2招标范围: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道路交通隐患治理、虹桥路(第三机床厂)不稳定边坡挡土墙进行加固、辖区内破损桥梁伸缩缝治理、城市部分道路零星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等,其中包含但不限于:隔离护栏、标志牌、道路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杆、交通标志杆、各类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更换、限高门架、交通岗亭维护维修、交通信号灯电器设备及道路坑洞、桥梁伸缩缝维护维修等,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任务通知为准。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总投资: 499.11 万元;
招标规模:4024300.00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辖区;
2.6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05-30;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2-05-29。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8其他:
(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维修服务期限:本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1年;单个委托项目的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云南省及昆明市相关规定等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业主的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5.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5.5投标人2018年至今完成过2个(含)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合同);
3.5.6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2018年至今完成过1个(含)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合同);
3.5.7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5.8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9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公告》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失信信息查询和提供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2019〕44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涉及投标人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材料,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
3.5.10省外企业要求:若为省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须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4 15:19 至 2021-04-2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为准),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为准)为2021-05-08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开标:
5.3.1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操作指南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
5.3.2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指定开标厅)),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286号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871-6717136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杨碧、李倩、康毅
电 话:0871-65354823、68303085
传 真:0871-65324337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176611
1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