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庆和平风电场一期64台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4-315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大庆和平风电场一期64台风机外维护及检修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上级单位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 新能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64*3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大庆和平风电场一期64台风机外维护及检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为风机主机设备生产制造供应商或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1项以上33台或5万千瓦风电场以上、单机2MW及以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或定检或技改的良好业绩;须提供用户反馈证明、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近三年须具有24台及以上或5万千瓦及以上单位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或定检或技改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用户反馈证明、合同复印件。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00分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