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春热电 电动执行装置备件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4-315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伊春热电 电动执行装置备件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华能伊春热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伊春热电 电动执行装置备件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伊春热电 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村锦山街,距离伊春区15公里,距离乌马河区3公里,西距翠峦区5公里,行政区划属乌马河区管辖,距南侧哈伊公路900米,厂址西侧和北侧为伊春河,装机容量2×350MW。
招标范围:华能伊春热电 电动执行装置备件物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1.2投标人所持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3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投标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设备备件的销售业绩至少2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年4月23日9时0分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0分止,登陆 电子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 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3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3时30分;
有效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