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综合开发服务 主楼及A、B、C座保安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综合开发服务 主楼及A、B、C座保安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227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主楼、A、B、C座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分别位于 、22号、安德路16号,建筑面积共计18.8万平米。
投标方主要负责 院区门岗、办公楼门岗、车库岗、院内车场岗、员工通道岗、大堂岗、办公楼正门礼宾岗、集团信访办岗、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岗、维稳岗、消防值班巡查岗等岗位、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人员、物品进出凭证核验,驶入车辆信息核验,交通疏导指挥,停车场(库)管理,礼宾服务,施工现场看护,处置意外、突发事件,物品搬运、主楼投运前开荒期间成品保护、人员管控、证件查验、巡视检查等相关安保服务工作等;负责完成属地公安机关交由招标方担负的相关勤务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保证 主楼、A、B、C座办公楼及院区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消防安全。以上编制共140人(形象岗64人、小微消防站16人、普通岗60人)入职前必须经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认证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2服务内容: 主楼、A、B、C座及院区24小时保安服务。主要包括:院区门岗值守、秩序维护;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管理;礼宾服务;消防值班巡查;施工现场看护;停车场(库)管理;物品搬运、主楼投运前开荒期间成品保护、人员管控、证件查验、巡视检查等相关安保服务工作等;负责完成属地公安机关交由招标方担负的相关勤务工作。
2.3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安保人员缴纳各项保险,因投标人违反国家社保规定未进行保险缴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保安人员薪酬发放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5服务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履行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每年具有2个服务项目且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含)以上服务业绩,且每个合同人数不少于150人或单个合同总金额年均在700万元以上的保安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项目名称、人员数量、服务面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内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可出具合同相对方盖章说明文件。每份业绩均需提供部分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对于无法辨认收款方、付款方的视为无效发票);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6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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