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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7     浏览:0    
项目概况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1-184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为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主要配送六大类: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肉(蛋)类、牛奶类,调料类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为新疆省内企业或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提供优质服务的生产及售后能力。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的处罚。3.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所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出具仓储企业仓储使用权证明资料)和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自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具有专业的检测室及检测设备(出具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或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3.5 投标人所投副食品中的蔬菜水果类必须是拥有自有生产基地或签约合作生产基地;肉及肉制品类必须拥有该类产品知名生产商的本项目授权,奶制品类须拥有该类产品生产商的本项目授权。投标人应拥有近三年3个(含3个)以上为政府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配送经历或正在执行的副食品配送合同。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3.8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库采购,主要配送六大类: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肉(蛋)类、牛奶类,调料类等。
2.3 服务地点:某单位(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本项目入围单位8家单位。
3.投标方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为新疆省内企业或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提供优质服务的生产及售后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所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出具仓储企业仓储使用权证明资料)和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自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具有专业的检测室及检测设备(出具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或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所投副食品中的蔬菜水果类必须是拥有自有生产基地或签约合作生产基地;肉及肉制品类必须拥有该类产品知名生产商的本项目授权,奶制品类须拥有该类产品生产商的本项目授权。投标人应拥有近三年3个(含3个)以上为政府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配送经历或正在执行的副食品配送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7日10时至2021年5月6日19  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方/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方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在投标方/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注册或购标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8861813转6618、18999884699
邮    箱:zhaobiaogl@163.com
联 系 人:申佳
开户名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12010100100904590 
行    号:3098810020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联系方式:申佳0991-8861813转6618、18999884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佳
电 话:  1899988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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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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