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GT-HBNY-QT202112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电厂路1号
1、 招标条件
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和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m²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民用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类),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9时00分到2021年5月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它”
7、 其他
1.招标条件
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电厂路1号。
2.2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号门至二号门之间范围内(含生态停车场)的建构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系统、电梯、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园林、室外铺装、设备安装等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监理服务期:从本合同生效且收到业主书面开工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预计至2022年9月30日竣工)并加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开始服务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应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若施工工期有所调整,服务期应作相应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83434969)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按标段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首页快捷页面选择项目报名时,填写好接收发票的邮箱,收到电子发票后自行下载。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8. 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系。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话:0710-362287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电厂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保护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027-86606916
电子邮件:wang_lin10@ct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