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进一步推进自提共配工作,降低投递成本,2021年杭州市分公司将大力建设中邮驿站,部分中邮驿站为自主经营或联合经营,需配置货架设备;
(1)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总采购预估额为13.8万元(含税);
合同 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预估采购量 |
★报价(含税) |
评分权重 |
备注 |
合同包一 |
1-1 |
货架 |
铁质货架,全部环保白色漆面,无需LOGO标识,带白色漆背网,单个货架长1.5M宽40CM高2M,层数5层,一层货架铺设两块活动白色铝制面板,空心铝板侧面厚度2.5CM,沉重>100KG,立柱截面5CM*2.5CM,镂空花纹 |
组 |
500 |
报价≦276元/组 |
100% |
备注:
(1)采购量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需翻译成中文附在外文资料后面并确保内容准确,否则对外文资料不予认可。评审及后期检查中如发现译文与原文内容不符,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7、合同期限:2年或本项目总采购预估额使用完毕止,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招标人各级单位在招标人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8、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中邮驿站”建设进度分批交货,首批货物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剩余货物按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送货,每批货物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5 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招标人、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交货地址:杭州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下城,西湖,上城,江干,拱墅,滨江和余杭,萧山等),共计地点50个左右,具体根据招标人“中邮驿站”建设进度,交货安装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0、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质保、售后服务、税金等,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2、样品:
本次招标要求携带样品参加投标,验收时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低于样品质量,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样品中不准有与投标人相关的商标、图案和文字等标识(如有此标识,请遮挡或剔除该标识)。
(1)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未中标人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书的7日内自行退回,如选择邮寄方式(建议使用EMS)退回的,由投标人自行通知快递公司,到付寄回,否则将视为未中标人同意招标人自行处置,未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相关损失责任由未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负责;
(3)样品制作标准、要求及数量: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功能、目标、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及参考图片的;带白色漆背网1张、活动白色铝制面板1块,立柱1根,提供小样即可,尺寸不限。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否;
(5)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随机排序,评标委员会针对样品的序号进行样品分打分,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样品未递交或缺漏样品的,样品分为0分;
(6)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其样品的质量将作为验收标准之一。
13、投标报价限价不得超过276元/组,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4、技术及服务标准: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 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或已申请专利,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或产品专利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完整授权链条的授权证明;
- 投标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对列入邮政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赵梓涵,电话:15397010983。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签字投标人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1016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 |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盛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1-87182237 |
项目负责人:赵梓涵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赵梓涵 |
电 话:15397010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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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zihan.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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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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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8808605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