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泗罗河平山镇河段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GGZC2021-G3-60261-GXY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平南县泗罗河平山镇河段整治工程已由贵港市水利局以贵水批【2020】2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桂整合【2020】41号)下达了资金计划,于2021年3月4日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结果(编号:2021-6-21)及平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93期)同意该项目以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法人为平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平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项目区内广西平南县泗罗河平山镇河段整治工程,工程规模与建设内容:整治河长3.5km,护岸总长2.526km,河道疏浚总长234m,附属建筑物为排水涵管12座、市政排水口2座,亲水平台长2.526km,下河人行台阶14座。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平南县平山镇。
2.3 项目名称:广西平南县泗罗河平山镇河段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4 招标编号:GGZC2021-G3-60261-GXYL
2.5建设规模:整治河长3.5km,护岸总长2.526km,河道疏浚总长234m,附属建筑物为排水涵管12座、市政排水口2座,亲水平台长2.526km,下河人行台阶14座。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总工期270日历天,预计开始时间2021年6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3月16日。
设计开工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
施工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监理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项目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止。
节点工期:
①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施工图纸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最迟35天内提交完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如不按时提交设计成果,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②监理单位发出进场通知后5天内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保险的缴纳、项目部及机构人员的组建、签订施工检测合同及其他开工准备资料的报批)。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作为1个标段。其中勘察服务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地质图以及施工过程中跟踪及配合服务、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服务、工程验收及总承包协调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发包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发包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58.3573万元。其中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肆佰肆拾叁元整(¥183443.00),施工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万零壹佰叁拾元整 (¥1140013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于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①设计单位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②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于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金(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依法提供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相关材料)。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R有要求
(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单位)]在近3年(指从签订项目合同协议书或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承担过防洪或河道整治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文)。
(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另一成员(施工单位)]在近3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防洪或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R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1)在最近3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在最近3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在最近3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内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5)质量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
(2)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3)2020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不良行为记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5.1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677号
邮 编:537300
联系人:卢乾锋
电 话:0775-7837329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邮 编:537100
联系人:甘建程、邓倩秋
电 话:0775-4565100、4569690
传 真:0775-4565816
交易服务部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水利局
电话:0775-4595831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