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服务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8日 18: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19日 每日上午:0:01 至 12:00下午:13: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 | ||
预算金额 | ¥60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盛学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2876193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暂时无对应信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盛学鹏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暂时无对应信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2-65161791 |
项目概况 2021年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G-004-001
项目名称:2021年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佰万零伍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6005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垃圾分类试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共计约1100个收运点(详见《附件一:小区单位底单》,含预估企业)日常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转运服务。收运频次参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收运频次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收运,预估月收运次数为2750次。
主要服务内容:负责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的现场踏勘对接工作;负责将各个点位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至园区范围内指定的暂存场所;负责暂存场所、车辆停放、收运台账、人员调度等管理工作;负责临时突发任务的收运保障工作。
(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年龄 | 职称或上岗证 | 人数 | |
1 | 项目组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本科及以上 | 45周岁(含)以下 | 驾驶证C照、政府安监部门或其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员证 | 1 |
2 | 资料及安全员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含)以下 | 政府安监部门或其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员证 | 1 | |
3 | 作业人员 | 驾驶员 | 初中及以上 | 55周岁(含)以下 | 驾驶证B照以上(含A1、A2) | 8 |
4 | 收运辅助工 | ? | 55周岁(含)以下 | ? | 8 | |
5 | 仓库管理员 | ? | 55周岁(含)以下 | ? | 3 |
注:
1、拟投入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组人员连续缴纳的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有社保局盖章)及学历、安全员证书、驾驶证等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除社保证明材料和驾驶证)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配置的作业人员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三)车辆(设备)配备基本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最低数量 | 设备要求 | 产权要求 | 样式图 |
1 | 纯电动厢式密闭货车 | 6辆 | 纯电动厢式轻卡;外观统一、品牌统一、底盘统一和吨位统一,额定载重质量为2吨≤X≤2.5吨、续航里程不少于350KM、车身尺寸(±2%):长*宽*高5995*2230*3130mm、电池容量不低于100kwh。 行驶证上载明的初次登记日期必须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 | 自有 | |
2 | 电动堆高设备 | 1台 | 电动载重1.5吨,起升高度2.5米) | 自有 |
注:
1、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中标后自有车辆(设备)(包括数量及规格参数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2、中标后自行办理车辆市区通行证。??
3、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喷涂(分为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车两类)、统一编号、设备技术改造,购置和安装环卫管理信息化系统(包括车载智能终端服务、车载调度服务、车载视频源服务、车载视频终端服务、车载存储服务、车载一体机流量、车载视频流量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二)、购置和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三),车辆内需按要求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收运工具,暂存点安装称重设施(可接入市区两级要求的各类信息化平台)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4、中标单位须为投入本项目车辆购买交强险及其他商业保险,商业险种和保额要求不低于如下规定:
①机动车损失保险
②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200万元/车
③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不低于:5万元/人*车
④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及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相应的不计免赔率险。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计划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8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调整是近几年园区环卫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建设在收运环节必须规范的一项工作。为落实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根据2021年体系调整要求,迫切需要尽快完成2021年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服务的采购工作。故申请加紧本项目的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0512-62876193盛学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 651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周莉、顾奕
电 话:0512-65161791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