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2023年湛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险种(不含森林险)与养殖业险种保险服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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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 23: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4日至2021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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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投标人须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华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93585816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9-32200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93585816 |
合同包1(A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标处理; 4、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省内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只对项目部分包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合同包2(B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标处理; 4、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省内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只对项目部分包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合同包3(C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标处理; 4、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省内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只对项目部分包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合同包4(D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标处理; 4、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省内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只对项目部分包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合同包5(E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标处理; 4、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省内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只对项目部分包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合同包6(F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格式)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标处理; 4、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省内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进行整体投标,只对项目部分包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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