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小型零星工程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库已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鹏信工程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小型零星工程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库。
2.2 招标范围:本次入围适用于承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全市邮政系统3-30万元(不含30万)的装、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2.3 入围数量:不限。
2.4 入围方式:公开招标。
2.5 入库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或者具备室内装饰装修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及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任何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不能网上查询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如果是室内装饰装修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3人(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任何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以湖南室内装饰网或永州市室内装饰协会网查询为准)。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拟任本次投标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0年11月至 2021年04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打印查询页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如有);
(5)按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投标人按以上(1)-(5)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且须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6、资格证明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证明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7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2021年5月14日17时30分前将资格证明文件递交至鹏信工程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经开区长丰大道与袁家路交叉口西北角(商务中心)3楼311室)。
6.2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装订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185号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5116500508
招标代理机构:鹏信工程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经开区长丰大道与袁家路交叉口西
北角(商务中心)3楼31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85183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