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1.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报价人应提供报价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拒绝;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人信息表”发邮件至740345135@qq.com(联系电话:0591-87579079)。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投标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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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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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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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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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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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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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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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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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福州邮政国际综合楼1207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21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福州邮政国际综合楼12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网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电 话:0591-87579079,13358276166
联系人:卓荣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帐号:1402 0232 2960 0316 888
(转帐单据请注明招标编号、合同包号)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 期限 |
最高限价 (车型:12吨) |
预计采购金额 |
投标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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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 |
往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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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往厦门国际邮件委办车辆运输服务项目 |
12个月 |
2379元 |
3354元 |
45万元 |
9000元 |
2 |
福州往郑州国际邮件委办车辆运输服务项目 |
12个月 |
9750元 |
13650元 |
155万元 |
30000元 |
注:
1.允许投标人只对合同包1或合同包2单独投标报价,也允许对合同包1/包2同时投标报价。
2.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项目必须完整投标报价,否则以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报价应包含提供运输服务所有相关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承担的所有本合同项目运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员工工资、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工作服、税金、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维护维修及其保险等与提供外包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