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资格从“16. 专项资格:1.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或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3. 投标人必须确保驻场检修人员不少于( 20 )人,(按每5万千瓦等级配置5人标准,不足5万千瓦的,按5万千瓦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驻场检修人员工作名单及详细简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不晚于招标人规定的进场时间当天,组织齐全满足人数要求的、具备有效高空作业证及电工作业资格证的维护、检修人员,经甲方确认后进场施工。”
变更为:“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或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