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
采购范围: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服务周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商务部绩效评价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二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标段: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采购控制价:第一标段:8355173.73元;第二标段:1556000.00元2.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类似业绩(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并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3第一标段:具有电商运营能力及运营经验,营业范围应包括电子商务或线上线下营销等相关业务;第二标段:具有电商培训经验,授课讲师具备省级以上电商认证资格。
2.4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6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7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地点: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3.方式:2、网上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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