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ntenteditable="true">(招标编号:SXKDX-2021-001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1、招标条件 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2082004),已由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陵发改字[2020]1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勘察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1003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315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平米,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楼、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用房等,大型医疗设备用房、预防保健用房、科研用房、实习培训用房,图书馆及配套附属用房等,配套完善室外道路交通系统、停车系统以及其他管线工程。 2.3招标编号:SXKDX-2021-0011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岩土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 2.5服务周期:2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量标准: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均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岩土勘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执业;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5月8日23时30分至2021年5月13日23时30分的任意时间; 4.2获取方式: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jcebid.com)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文件费以电汇形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凯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账 号:28010078801700000843;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 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5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加密上传。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陵川县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陵川县住建局招标办。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川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地 址:晋城市陵川县康宁街东岭巷66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139356501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凯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白水街与桃苑路交叉口鑫超财富广场B座406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191163301 ntenteditable="true">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凯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