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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09     浏览:0    

~招标公告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编号:HNZB2021-05-1001-01
1. 招标条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华能煤码头。
2.2 服务内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按采购人提供的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项目工程航评报告编制阶段航评报告编制工作。
报告书编制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工作内容:编制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综合分析工程附近水域地形地貌、工程泥沙、水文气象条件、通航环境、安全现状、通航尺度、船型尺度、航道与航法等相互关联的通航条件,评价工程建设对其附近水域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就本工程对通航条件影响进行分析论证,以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减少或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及安全保障。
2.5 项目要求: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1号)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航道主管部门组织、主持的评审,并获得航道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类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5月10日9时起至2021年5月18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3日16时3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华能煤码头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   编: 063200 邮   编: 102200
电    话: 0315-8836210 电   话: 400-010-1086转8107
电子邮箱: 2024232925@qq.com 电子邮箱: 18032061857@qq.com
联 系 人: 聂女士 联 系 人: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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