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保修服务(第三次)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8日 20:31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5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詹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14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丽梅 020-380766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詹小姐 020-83172166-814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保修服务(第三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保修服务(第三次)
项目编号:0809-2041GZG31A05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丽梅 020-380766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小姐 020-83172166-81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保修服务(第三次) | 1项 | 3年 | 人民币570,000.00元 |
注: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服务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响应,不得拆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 服务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准。
2) 服务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19年度经审核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服务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4) 服务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定)
5) 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服务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定)
6) 服务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1) 不同服务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服务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 服务商未按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5)服务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或备案。
二、获取单一来源文件的方法
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服务商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 020-83172166 转 617/618、020-66825886 QQ: 2127233298)。
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年05月09日09:00至2021年05月12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在线服务”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尹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
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服务商响应。
三、投标(递交响应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9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及协商
1.时间:2021年0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注: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