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乡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抢险排水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金乡县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 1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金乡县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济宁金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1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2020年度或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的,不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2.2须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否则不予认定;2.3须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份的纳税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否则不予认定;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40.000000 |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