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粤东近海深水场址六海上风电场项目测风塔EPC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5-2-04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汕头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粤东近海深水场址六海上风电场项目测风塔EPC工程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单位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东南面海域,《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粤东近海深水场址六范围内,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72km,最远端距离陆岸160km,水深15-50米之间,本标段对应容量为400万千瓦。
场址坐标范围见下表:
场址名称 | 规划容量(万kW) | 角点 | 经度 | 纬度 |
场址六-1 | 100 | 1 | 117°24'17.577"E | 22°59'59.018"N |
2 | 117°40'57.021"E | 22°49'46.892"N | ||
3 | 117°39'58.537"E | 22°49'04.822"N | ||
4 | 117°23'17.484"E | 22°59'17.835"N | ||
场址六-2 | 100 | 1 | 117°20'45.547"E | 22°57'33.651"N |
2 | 117°21'47.362"E | 22°58'16.048"N | ||
3 | 117°38'00.055"E | 22°48'20.593"N | ||
4 | 117°36'59.766"E | 22°47'37.361"N | ||
场址六-3 | 100 | 1 | 117°18'13.920"E | 22°55'49.593"N |
2 | 117°19'15.464"E | 22°56'31.839"N | ||
3 | 117°35'04.725"E | 22°46'51.007"N | ||
4 | 117°33'54.386"E | 22°46'14.252"N | ||
场址六-4 | 100 | 1 | 117°16'43.874"E | 22°54'47.757"N |
2 | 117°32'19.936"E | 22°45'15.257"N | ||
3 | 117°31'06.007"E | 22°44'37.141"N | ||
4 | 117°15'39.600"E | 22°54'03.600"N | ||
合计 | 400 |
|
|
|
工程规模:建设1座海上固定式测风塔(海平面以上130米高度)和2套漂浮式激光雷达海上测风塔(浮标体+激光雷达测风仪器)。
工期要求:
固定式测风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立塔,开始测风,测风2周年;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漂浮式测风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第一套漂浮式测风塔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开始测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第二套漂浮式测风塔仪器安装调试工作并开始测风;每套测风塔均测风2周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9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固定式测风塔:在区域范围内建设一座海上固定式测风塔(海平面以上130米高度)。主要范围包括测风塔的基础、平台、塔架、观测设备(测风与海浪、海流、水深、水温、盐度等海洋水文参数基础测量装置)、附属设备及安全、满足本海域通航安全要求的警示系统等的设计、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施工、2个完整运行周年运维、运营期风资源数据采集与分析、拆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海域使用权证书、海上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报告、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军事同意意见函等一切建设所必要的行政与技术监督批文。
漂浮式测风塔:在区域范围内安装两套(台)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装置及相关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漂浮式测风塔的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施工等工作;2个完整运行周年运维、运营期风资源数据采集与分析、拆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测风塔勘察(如有)、通航安全评估、海域使用、环评、航标设计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办理海事、海洋、生态环境、军事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或支持性文件并承担费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粤东近海深水场址六海上风电场项目测风塔EPC工程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有一个及以上海上测风塔EPC项目(漂浮式或固定式)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所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附证书扫描件)。
3.2.4 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11日9:00起至2021年5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 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 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环路潮汕星河大厦2201单元
联系人:陈先生(商务)13924786653;黄先生(技术)15918952925
电话:0754-89997200
电子邮件:/
管理单位: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1、42层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20-855065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405
电子邮件:hnzbys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