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 14: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791640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0-225886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79164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001-2021-138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12146FG034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需修改采购文件需求部分和评分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5-25 09:30:00,更正为:2021-05-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05-25 09:30:00,更正为:2021-05-27 09: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更正为: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2室,更正为: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特别要求中的10、为保证中标人所聘请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能达到采购人所需,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聘用人员的基本待遇,项目主管、安保、保洁、文员、电工、绿化工每月税前工资分别不低于5200元、4000元、2400元、3300元、3800元、3800元。更正为:10、为保证中标人所聘请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能达到采购人所需,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聘用人员的基本待遇,中标人聘用的服务人员收入应不低于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增加:岗位人数以总人数69人为准,未明确分配的2人岗位设定为安保,视具体情况由采购人分配地点。
(三)删除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表中物业服务人员待遇保障部分。
(四)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表中管理体系认证部分,原内容为:投标人具有: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提供上述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http://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在有效期的官网截图打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投标人具有: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4分;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4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得4分; (提供上述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http://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在有效期的官网截图打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的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回复邮箱panyj@gd.gov.cn。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本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联系方式:0760-225886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791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6279164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5月12日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1051101).pdf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