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河矿区国家2000坐标系统转换【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5-3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河矿区国家2000坐标系统转换【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河矿区国家2000坐标系统转换【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2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2.31.根据高等级控制点分布情况,在矿区范围内埋设约15个GNSS D级控制点和水准点,为防止控制点变形,标石埋深需在永冻层以下。
2.32.建立矿区GNSS D级平面控制网,控制网布局合理,能全面覆盖矿区约100平方公里的范围,整网具有北京54坐标系和国家2000坐标系成果;
2.33.进行控制网静态数据联测,各时段和全网静态数据平差精度满足《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要求。
2.34.通过建立以国家1985高程为基准的水准网,将国家1985高程基准引入矿区,对有条件联测的GNSS控制点均联测入三等水准网,个别三等水准施测困难的控制点,采用GPS高程拟合的方式获取不低于四等水准精度的高程成果。项目需要完成若干个闭合水准路线的测绘,水准路线总长度约为200公里。
2.35.进行数字线划图的坐标转换。将矿区北京1954坐标系的数字线划图转换为国家2000坐标系、现有高程系统转换为国家1985高程基准。
2.36.根据控制测量成果,项目要求完成各类坐标系统转换软件的开发,以便于北京54、西安80、国家2000等坐标系统数据的后期应用,并做好软件的内部参数保密工作。
2.37.供应商需提供两台可用于静态和实时动态观测的GNSS流动站,以便于加强控制网后期检校。
2.38.根据项目阶段和总体验收内容形成项目报告。
2.39.供应商根据项目内容和成果,至少形成一项专利和一篇专业学术论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须具备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或具有测绘甲级资质的测绘单位.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主持过2项国家2000坐标系统控制网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2.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至少主持过1项矿山类项目
3.2.5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5月12日9:00时起至2021年5月21日17:00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此前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21130 |
邮 编: |
102209 |
电 话: |
0470-8727743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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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范敬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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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