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0/17-SB-2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中继泵站管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30%资本金、70%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厂围墙外1米至齐齐哈尔市区各热力站热网管线总长度约49公里,新建1座中继泵站、1座热网管理办公综合楼,并对原换热站升级改造。DN1400mm热网主干线穿越公路、铁路多处,跨越嫩江,穿越滩涂、水塘多处,拟采用直埋与架空相结合敷设方式,中继泵站至市内各热力站热网管线采用直埋方式,DN1400mm热网保温管道总长约35公里。现对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中继泵站管件采购进行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0/17-SB-2101 | 中继泵站管件采购 | 采购中继泵站管件,包括管件的加工、焊接、检测、防腐、储存、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祥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交货
交货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全部供货。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继泵站管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资质证书(级别:A级,品种范围:钢制无缝管件;B1级,品种范围:钢制有缝管件)和国家授权许可的型式检测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须具有3项(DN≥1400mm、PN≥2.5MPa)弯头、三通的投运业绩,其中: 3项投运业绩累计至少包括30只DN≥1400mm弯头、10只DN≥1400mm三通。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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