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港中心港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旺步综合码头和上源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港中心港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旺步综合码头和上源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已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粤桂港务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咨询、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0713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合同估算价:I标段(旺步综合码头):401万元,II标段(上源综合码头):791万元 服务期限:27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前期咨询成果、初步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成果(不含报审时间),各子项目编制起止完成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咨询、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报告、文书的编制工作:水上水下地形图测量、工程可行性阶段地质勘察、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岸线使用申请篇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洪水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初步设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I标段(旺步综合码头)为:梧州港中心港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旺步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勘察、初步设计,II标段(上源综合码头)为:梧州港中心港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上源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勘察、初步设计。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评标顺序为Ⅰ标段→Ⅱ标段(例:投标人在Ⅰ标段中标则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投标,以此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满足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勘察任一专业甲级均可)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为水运专业,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前期咨询报告、勘察及设计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个3000吨级码头设计或至少承担过1个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设计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有要求:指 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有要求: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招投标黑名单中。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安排参与本工程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工程咨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经验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拟安排参与本工程的人员必须是在投标人的在岗位人员[要求出具2021年 1 月-2021年3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牵头人一家,成员一家, 不得超过两家; (2)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分工; (3)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4)联合体成员配合牵头人编制投标文件。 (5)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全面、正确履行各项合同义务,联合体内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和风险。 3.8 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未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 china.gov.cn) 或中国 (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10时00分00秒,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综合评估法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评标方式
8.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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