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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实验中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18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实验中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黄埔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17日 18: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82165699)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7日 10: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320.1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2165699
采购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2118977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2165699


合同包1(广州实验中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已完成投标登记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1)已经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当即退回。(4)若供应商选择邮寄购买领取,可将上述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truzem@163.com),邮件发出后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2)补充媒体: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ruzem.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
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附件下载:

发布编辑:mof.g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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