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4/17-XS-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1年粉煤灰等副产品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4/17-XS-0301 | 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21年粉煤灰等副产品销售 |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00MW机组所产生粉煤灰预计总量为50万吨。承包方负责至少销售Ⅱ级粉煤灰4万吨、原灰(含粗灰)7万吨。并负责在承包方排灰设备故障、无法排灰的情况下,将粉煤灰运输至承包方所有的贮灰场,不得发生因灰库满库影响业主方发电机组运行的事故.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021年粉煤灰等副产品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粉煤灰销售近壹年以上的经历,需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14 17:00到2021-05-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14 17:00到2021-05-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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