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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集中采购标段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4     浏览:0    

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集中采购标段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标段一进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

2.2 招标编号:

标段一: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衡阳市区域),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59;

标段二: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郴州市区域),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60。

2.3 项目概况

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中核汇能湖南省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为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代为管理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在衡阳市、郴州市预计实施的项目。本次采购为框架集中采购,其中:

标段一: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境内的居民住宅屋顶,计划利用衡阳市全域内可开发居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衡阳市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湘江中游,衡山之南,地处东经110°32′16″-113°16′32″之间,北纬26°07′05″-27°28′24″之间。东邻株洲市攸县,南接衡阳市安仁县、永兴县、桂阳县,西毗永州市冷水滩区、祁阳县以及邵阳市邵东县,北靠娄底市双峰县和湘潭市湘潭县。南北长150千米、东西宽173千米,总面积15310平方公里。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为60MW,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建设。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本标段入围供应商实际实施容量合计不得超过90MW;

标段二: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境内的居民住宅屋顶,计划利用郴州市全域内可开发居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罗霄山脉以西、南岭山脉北麓,介于东经112°14′~114°10′,北纬24°54′~26°51′之间。“北瞻衡岳之秀,南直五岭之冲”,东邻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南接广东省韶关市、清远市,西界永州市蓝山县、宁远县、新田县、祁阳县,北连衡阳市常宁市、耒阳市、衡南县、衡东县和株洲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东西宽194千米,南北长217千米,土地总面积19341.66平方公里。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为60MW,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建设。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本标段入围供应商实际实施容量合计不得超过90MW;

入围供应商与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与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代为管理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具体项目合同。

2.4 招标范围

中核汇能湖南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标段一的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具体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协助发包人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居民屋顶的确户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4)具体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具体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具体工程涉及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具体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负责开工前完成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9)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10)负责分布式光伏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检测、手机 APP等功能接入发包人既有集控中心平台,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原有系统要求,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由承包人转让给发包人继续使用。

(11)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标段一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标段二建设地点位于郴州市。

2.6 计划工期

暂定2024年6月1日施工单位入场(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具体总工期可根据入场时间顺延),建设期为9个月。

总工期:具体时间详见工程进度节点。

(1)2024年6月15日,每家入围单位至少完成10MWp项目签约和备案,开始施工;

(2)2024 年7月31日,每家入围单位至少完成累计10MWp项目电网公司并网验收;

(3)2024年10月31日,每家入围单位至少完成累计20MWp项目电网公司并网验收;

(4)2025年2月28日,每家入围单位至少完成累计30MWp项目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整体光伏系统试运行完成试生产。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累计总装机容量5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累计总装机容量5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累计总装机容量5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或2021年至202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 :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9:30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刘娅、李嘉敏、汪文霞

电话:0731-84215518/18390897547

电子邮件:jhrzhn123@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731-84215518/18390897547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20240509165934023041622994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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