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止水材料,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拜城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位于天山中段南麓、却勒塔格山北缘的山间盆地,四周群山环绕,呈一峡长带状盆地。该县北依天山与伊犁州的邵苏、特克斯县相连,南隔壁却勒塔格山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为界,东与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毗邻,西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接壤。红旗北干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北部,地理位置为北纬41°49’00”~41°42’00”,东经81°42’00”~82°08’00”之间。红旗北干渠大型灌区是拜城县第二大灌区,主要水源为喀普斯浪河,该河是为干河的二级支流,现状红旗北干渠引水渠首位于喀普斯浪河出山口以下8km处的冲积河床东岸,自渠首引水后进去总干渠,红旗北干渠渠首总控制灌溉面积为35.42万亩,其中本灌区灌溉面积31.01万亩,右岸规划灌溉面积4.41万亩。红旗北干渠大型灌区呈条状分布,灌区东西长约30km,南北宽约12km。
项目新建、改造骨干渠道总长度238.226km,其中新建干渠3条,总长度39.356km,改造支干渠2条,总长度36.06km,改造支渠36条,总长度162.81km;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1305座,其中:新建节制分水闸390座,无节制分水闸305座,汇入口71座,新建农桥208座,涵洞7座,渡槽35座,跌水136座,修建4条导洪堤,总长20.842km。
- 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阿克苏地区项目所需止水材料。
- 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橡胶止水带 | P651 290*15mm | 米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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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橡胶止水带 | P653 230*8mm | 米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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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投标人需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中标后需提前送样进行检测,且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一检、二检、三检、抽检的情况,若任意一批次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监理、项目检测不合格的情况),项目将联系供应商对该批次材料作退场处理,退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合同额的5%的履约保函(邮寄保函原件至项目),
在合同履约期间需提供每批次供货材料的对应批次的合格证、材质单等证明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1个竞标规格的产品。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及以上。具有该标的物的销售资质,提供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授权代理书,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 投标人应具有改性油毡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总金额需清晰可辨,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一份)。
1.4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2023年已开展的请提供2021年-2023年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2023年未开展的请提供2020线-2022年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据实提供)。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橡胶止水带 | P651 290*15mm | 米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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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橡胶止水带 | P653 230*8mm | 米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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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为报价文件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以实际采购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量、供货品种、供货时间等发生改变,竞标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18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2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采购人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审查时审核单位请选择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采平台客服经理王莉:13572886514)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登陆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瑞街889号山水兰德43#9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衷文彬
电 话:15991195862
电子邮箱:1525958967@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4069号
十三、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267403
十四、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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