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函
各供货商:
因[POWERCHINA-0113005-240041]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内江供水管道工程(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采购砂石料共计12000吨,请在2024年0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碎石 | 5-25mm | 吨 | 6000 |
2 | 中砂 | MX2.3-3.0 | 吨 | 6000 |
备注:
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响应人不能据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不调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试验、检验、测试、调试、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跌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供货周期暂定2个月,具体供货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交货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军鑫路228号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5、质保期
全部供货结束且质量检验合格后6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6、结算及付款方式
6.1甲方采取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6.2先货后款,按月度结算,以检验合格的数据为结算数量。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
甲方每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5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本期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并签证《材料结算单》后,乙方持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发票挂账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货物的90%货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更换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在质量保证期满并办理质保金付款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把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7、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货物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检验、检测证书或合格证等。
(4)响应人应具有砂石料的供货业绩,自2021年至今新签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8、响应文件要求:
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20%的响应文件、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被否决。
9、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0、报价有效期60天。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人,请于2024年0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
2、响应人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3、响应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3)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保证金缴纳至银行账户中。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4)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是银行保函,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如下: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姥爷农庄,联系人:王腾飞,联系电话:1845352179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5)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采购项目全部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本采购项目响应人进行报价。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无法递交和评审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5、响应人报价时文件提交清单:
1)询价回复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业绩文件(加盖公章);
5)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响应人提供响应担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7)报价表(加盖公章);
8)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加盖公章);
9)质量、技术相关资料证明(加盖公章);
10)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六、评审办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推荐方式采用首备选式。
6、如果各响应人所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
使用项目联系人:王腾飞
电 话:18453521794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2066号善信大厦
邮 编:250000
八、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531-87296732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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