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HZ14108220240516SJ00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编号:SXHZ14108220240516SJ007-01)已由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霍行审管发【2024】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外,剩余配套资金由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霍州市南环路南侧,肉联厂北侧及南涧河洪泛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10000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人工湿地预处理单元、复合垂直潜流湿地、截流堰、表流湿地。本项目建设占地总面积约为9公顷,有效湿地面积约7.46公顷。其中,建设复合垂直潜流湿地约2.46公顷,表流湿地约5公顷。 2.3计划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722.96万元,本次初步设计招标金额为71.0612万元 2.4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建设方案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23时59分 5.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2128966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5.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6.1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6.2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6.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施工类项目中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需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报价编制系统》(此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唯一工具)。使用该工具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为*.TBS。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6.2.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6.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6.3.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时00分; 6.3.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 2024年06月11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 6.3.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 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6.3.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6.3.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箱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边江敏 电 话:13453655285 电子邮件:SXZHCZB@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四有 联系电话:1350977528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大张镇霍东大道经济开发区康宝生物三层 联系人:成鹏鹏 电话:1362343477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和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边江敏 电话:0357-2110953、13453655285 电子邮件:SXZH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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