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公司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240077)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5月20日15:00前报名,并于2024年5月21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集团集采平台一期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PDF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立方米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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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因材料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且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项目实际要求分批次发货,买方需提前3天向卖方发出订货量通知,通知中应包含水泥稳定碎石的技术质量要求、强度等级、数量、施工部位,以保证卖方有足够的供货时间和准确的依据进行供货安排。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3天收合同额0.5%,不足3天以3天计算,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金额的5%,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3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3、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东三家子乡瓦房村黑坨子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
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水泥稳定碎石技术要求:
基层采用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推荐水泥剂量为5%,设计7天抗压强度代表值不低于4.0MPa。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98%。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采用42.5,初凝时间4小时以上,终凝时间宜在6小时以上。
水泥稳定碎石中的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30%,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并应符合下表级配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集料级配
筛孔尺寸(mm)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100 | 68-86 | 38-58 | 22-32 | 16-28 | 8-15 | 0-3 |
5、质保期:3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搅拌站距本项目施工地点实际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施工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东三家子乡瓦房村黑坨子屯。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的水泥稳定碎石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
以下资料需要在报名时与授权委托书一同上传供审阅,否则报名审批不通过。
1)授权委托书须有公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及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距离(实际运距)不超过30公里的证明。(以高德地图导航距离为准)。
7、响应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006274006-11;手机号:18629282832。
2)本次采购后续签订的合同为电子合同,将采用线上签订,使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望知悉。
8、付款条件:
1)数量确认:水泥稳定碎石的数量以卖方提供的随车“供货单”为凭证,由买方指定专人在供货单上签字验收,验收时由买方对卖方送货的水泥稳定碎石运输车在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计量设施进行复验抽检,复验抽检实际数量与卖方提供的水泥稳定碎石出厂供货单数量(每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重重按过磅重量换算车方计量),重量允许误差为±3%(买方进行每车过称检测供方发货重量,若发货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则该车运输量不计入当月结算数量内,即为卖方无偿提供该次供货。1个月内若发生3次以上(含3次)发货量与实际不等,买方有权对卖方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元/次,且货款不予结算,当累计罚款金额达到1万元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须在货物到场后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认为双方认可。初次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复检结果提出质疑时,双方另选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再复验,再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买方验收数量作为水泥稳定碎石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15日买卖双方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拌水泥稳定碎石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3)付款:按月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材料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卖方需开出当月实际进场验收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当月实际到货货款的97%,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最后一次供货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无利息支付。
4)买方按上述付款条件付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当月验收数量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供发票的数量和金额应与结算单中的数量和金额保持一致。
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9、服务承诺: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不合格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规格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0、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张 强 温永成
电 话:0431-87974974(转8213) 18203491833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7982023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