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4003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加筋土工布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5月27日11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土工布 | 加筋400g/平方 | 140000平方 |
二、资格要求
报价方(供应商)营业证照注册时间必须满六个月,必须提交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2021年以来100万以上的供货业绩3份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投标方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与询价函(盖章)一起做成PDF文件格式,上传至中国电建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未在集采平台“获取文件”处下载询价函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采购要求
1、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机械包边工艺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税费等相关一切费用;材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投标后不予调整。
2、交货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土建施工十一标施工区域内指定地点。
3、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在施工过程中若卖方供货能力无法满足买方施工需求时,买方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同时供货,卖方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5、发票税率为国家现行税率,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为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金额 *(1+实际发票税率)。
6、付款方式:
采用分批货到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类分批进场。
(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询价方物资设备科核对,并附带提供本结算周期内已供应加筋土工布质量及实验相关证明资料,到询价方物资科走验收程序并到财务挂账;于次月25日前按询价方财务付款流程申请支付款项,并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为加筋土工布进场验收合格用于工程主体后6个月。
(2)报价方(供应商)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另行注明。
(3)所有付款采用银行转账,一年期银行承兑或其它金融等支付方式支付。
7、本项目为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报价方报价前请仔细查看询价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内的材料规格要求、质量性能指标、施工技术要求等所有技术参数及相关规范要求。有其他疑问,可与询价方联系人进行沟通。报价方应在2024年5月24日前免费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文件相关技术标准的供货样品,并确保后期供货与样品质量一致。
8、本次报价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出账。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
9、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无法参与报价比价,作废标处理。如中标后不能供应合格的产品,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10、履约保证金:2万元,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退回。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二期113号楼
询价方(购买方)联系人:侯帅
手机号码:19839850500
电子邮箱:467240356@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4年05月20日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