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公务车租赁框架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公务车租赁框架项目招标 2.2 项目类别:服务类 2.3 招标预算:750万元/年,合同期内总预算暂定为2250万元,本估算金额仅作招标提醒,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招标的服务金额一定达到估算金额,实际招标金额未达估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3 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合同签订后起计)。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租赁公务车辆。 2.5 招标范围:广东石油下属有22家分公司,涉及油站、油库共计2000多座,遍及全省。因日常工作关系各分公司需要经常使用车辆:一是到各加能站(库)、县(区)分公司进行工作指导、现场检查等,二是根据总部及省公司工作部署,负责广东省内专项工作、调研工作和接待等。为了保障上述生产经营及管理用车,根据《关于签订租赁车辆框架协议的请示》,拟对不同车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租赁单位及租赁费用单价,并根据招投标结果签订框架协议。各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租赁单位签订具体的租车合同、结算租赁费用,各型号租赁车辆合计约为140台。 2.6 本次招标拟租赁车辆型号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须提供营业执照),且已办理租赁车备案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车辆租赁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能证明合同标的及金额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框架协议的须提供附属合同明细及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充足粤A和粤B牌照的能力,提供不低于150个自有粤A和20个自有粤B牌行驶证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行驶证所属单位均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提供的粤A牌和粤B牌的行驶证属于分公司,须提供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f)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g)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h)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j)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k)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l)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网页截图; (o)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投标时,提供中登网查询截图(以个人普通用户注册,登陆系统后,首页-查询入口-按担保人查询); (p)在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q)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r)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1)现场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需要取号,登记前可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持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邮箱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zcofy@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颜工13642788793)办理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4.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招标。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保证金:5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 5.4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联 系 人:桂奕佳 电 话:13926405186 电子邮箱:guiyj.gd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 联系人:颜工 电话:020-85272361、13642788793 邮箱:hzcofy@163.com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202405171916454404469513543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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