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21-718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业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如无异议和违约,则续签一年)。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6入围家数: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造价工作。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开标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