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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银联安全规范POS机2021年运维服务(二次)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1-05-20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银联安全规范POS机2021年运维服务(二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9: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预算金额¥16.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项目联系电话23690886-67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银联安全规范POS机2021年运维服务(二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10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银联安全规范POS机2021年运维服务(二次)项目

预算金额: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银联安全规范POS机2021年运维服务(二次)项目,本包预算金额16.5万元,服务内容为:包括进行系统升级、联调测试、运行维护、紧急情况处理、运行问题处理、数据统计等技术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至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23690886-673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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