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三师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东片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BTJY13GCGK2021030)已经由十三师发改委以师发改[20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三师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东片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三师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40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9308.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三师各团场
3.工程规模:东部片区3个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在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4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质证书,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5 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并可查询企业报送信息。 3.6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项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7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项目招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5月22日 00:00:00至2021年05月28日 00:00:01
2.领取方式: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领取
六、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三师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