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创新基地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0-QT-GHDL-0000-1-0113-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科学技术研究院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与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北区建筑用地面积55738.5m2,南区建筑用地面积116227.7m2(含已建区域用地43974m2),共新建建筑面积234475.95m2。
项目整体进度: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的时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2020-QT-GHDL-0000-1-0113-1/1 | 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创新基地工程初步设计 | 满足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初步设计、满足功能需求的各项专题设计等;配合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审核、业主范围内各专项设计(综合能源、智慧园区、BIM等);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 | 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的时间)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创新基地工程初步设计 |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两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值。 (3)业绩要求:5年内同规模及类型的园区业绩(设计或竣工)不少于5个。 (4)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只作为评分因素,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 应具有相关专业类别执业资格证书,并有参与同类项目3年的设计经验。 (7)知识产权要求:无论说明与否,一律视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和终极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转让;投标人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权益。如果招标人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相应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应以招标人名义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投标人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未作表示,招标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投标人承担。 (8)其他要求:从未发生过由设计缺陷引发的事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0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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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