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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1-A-056)公开招标

   日期:2021-05-22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行政区域红桥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2日 18: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12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预算金额¥50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项目联系电话022-58033109
采购单位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配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86513916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58033109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1-A-056)公开招标公告a, table { font-size: 14pt;}#bulletinContent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ulletinContent tr { height: 7mmr;}.tableHeader { background-color: #ABCDEF;}div.line { left: 20px; padding-left: 20px;}div.segement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medium;}span.underline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cript type="text/javascript">cript>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1-A-05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1-A-056 项目名称: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1.0万元 最高限价:50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1 5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2包 66 66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3包 51 5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4包 51 5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5包 60 6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6包 60 6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7包 56 56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8包 49 49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第9包 57 57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1年10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4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6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7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8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9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九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3.供应商应通过CMA或CMAF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表中的检测能力应符合本项目抽检任务内容);4.本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12室) 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9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配楼 联系方式:022-8651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联系方式:022-58033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电 话:022-580331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需求)2021年红桥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项目.docx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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