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_(东部区大同路、永丰路、山湖路、石油大道)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3日 10: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件形式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爱达壹号LOFT 4栋13A -1315A | ||
预算金额 | ¥722.5018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4575585 | ||
采购单位 |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七台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64-87966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爱达壹号LOFT 4栋13A -1315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13604575585 | ||
附件: | |||
附件1 | 2.公告-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东部区大同路、永丰路、山湖路、石油大道)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pdf |
项目概况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_(东部区大同路、永丰路、山湖路、石油大道)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公]2021-177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_(东部区大同路、永丰路、山湖路、石油大道)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722.5018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2.5018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此工程必须采用水平定向钻机施工。
3)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以上拟派项目班组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至少3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配合提供查询网址和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9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受贿的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形式
方式: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爱达壹号LOFT 4栋13A -1315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
联系方式:0464-879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爱达壹号LOFT 4栋13A -1315A
联系方式:张女士13604575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60457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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