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10114
日 期:2021年5月25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1台处理量为5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协同焚烧生活垃圾415t/d、含水率60%的市政污泥28.5t/d、餐厨垃圾处理后的沼渣8.86t/d、一般工业固废8.3t/d、陈腐垃圾25.54 t/d、农业生物质余量23.3t/d,建设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建设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350m³/d。污水处理站内配套建设一套除臭系统,设计风量不低于20400m³/h。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所需除臭系统,包括:工艺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电气设备、仪控设备、备品备件等。投标人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图设计、供货、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调试、配合性能验收、配合甲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技术培训等。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投产的单套臭气处理规模达10000m3/h及以上的供货或EPC或BOT合同业绩(证明文件:a、须提供投标人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原件备查),证明文件中须清晰的体现业绩项目类型、项目规模、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b、须提供业主签发的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或调试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及项目排气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不大于1000(无量纲));
5.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1年 5月 26 日09时00分至2021年 6 月4 日17时00分;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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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