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标识可视化展示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型标识可视化展示系统项目已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第六研究所批准实施,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01-204120030762
2.2项目 2.3 项目概况:新型标识可视化展示系统是新型标识项目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包含大屏展示子系统和域名权威数据重构子系统2个子系统,主要为新型标识项目提供服务可视化、统计、分析监控等服务,对接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系统,通过图形化界面展示各服务节点实时运行状态、节点负载、业务日志、事件告警等信息,需要由专业厂商根据项目任务需求设计开发。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交付进度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新型标识可视化展示系统 1套 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功能性指标的系统;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合同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上线调试。 280万元 备注: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并以包为单位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投标应包括所投合同包中所有相关服务,仅对合同包内部分服务的投标将被拒绝。拟提供服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4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中标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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