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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1拖13、1拖15)(项目编号:GDYC21-ZC031)公开招标

   日期:2021-05-27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1拖13、1拖15)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远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5:00
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5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3920286
采购单位清远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3-641103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3-3920286

项目概况

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1拖13、1拖1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18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1-ZC031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1拖13、1拖15)

预算金额:1,5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6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央监护系统(1拖13、1拖15)

2、标的数量:2套(1套1拖13、1套1拖15)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中央监护系统(1拖13)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30,000.00

730,000.00

1-2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中央监护系统(1拖15)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30,000.00

830,000.00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528日至20216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5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618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2.缴纳保证金时间截止时间:20216181500分。

3.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投标人报名后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0763-3113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2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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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pdf ZC031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1拖13、1拖15)--终稿5.27.pdf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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